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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关于申报全旗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转载 mingyu2024/09/24 16:09: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科左后旗市场监管 作者:科左后旗市场监管 111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我旗个体工商户的精准帮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市监注发〔2024〕2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旗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



申报对象


全旗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分型结果限制;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申报条件



(一)“名特优新”类个体工商户基本标准:
1.深耕专业化道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主导产品或服务在本区域内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的个体工商户。
2.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在本领域内有较强的领导帮扶能力,能以点带面带动区域个体工商户抱团成长,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赞助社会公益事业中成绩比较突出的个体工商户。
(二)名特优新类个体工商户专有标准:
1.“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为群众熟知且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个体经营户。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连续三年被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商标、专利权等。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产品曾获县级及以上荣誉。
2.“特色”类个体工商户。主要指依托国内外区域特产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块状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特定行业、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
(2)从事科左后旗范围内重点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玉米生物、绿色铝基新材料、镍基循环新材料、硅砂新材料、现代中医药(蒙医药)、现代煤化工、文化旅游产业等领域相关行业。
(3)经营特色农家乐或餐饮名店的,或在民宿文化旅游示范区或三星级以上景区内从业2年以上。
(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且从事当地特色经营项目。
3.“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指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或者呈现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特色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从事行业列入自治区、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经营的项目融入少数民族文化或非物质文化,开发、提供与少数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主题相关的产品、服务、活动。
(3)从事行业属于自治区、市、旗民间传统艺术。
(4)属于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4.“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指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经营范围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依托电商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在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量或口碑评价较为突出。
(3)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新业态。
(4)在实地经营基础上,在电商平台具有一个以上网络店铺,从事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5)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6)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三)名特优新类个体工商户负面清单: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进行分类培育、暂停或终止分类培育。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2.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实际情况暂停或终止分类培育。
3.不纳入分型培育的个体工商户,不进行分类培育。
4.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如在培育前或培育期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等情形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发现时间,选择不进行分类培育、暂停或终止分类培育。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电脑或手机端进行申报。
(一)网页版:登录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或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选择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XX旗(县、市、区),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二)手机端:可直接打开访问网址https://mtyx.gtgsh.com/,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首页,与网页版同步操作即可。





咨询电话


科尔沁左翼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0475-5996025
科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0475-2371310


点击查看科左后旗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方案

科左后旗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方案.pdf



供  稿 | 企业注册登记股

编  辑 | 柏建彬

审  核 | 齐俊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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